前幾年因至親重病,匆忙排到最快的休假回加探親,卻在返台後被高層叫進去數落"為什麼休假期間沒有即時上網回覆Email"? 其實,休假前我已在Email自動回覆系統註明,該次休假並無法處理公務,希望大家見諒。我試圖努力解釋休假前已做好的安排,高層卻冷冷回我說”妳憑什麼認為每個人都會去讀自動回覆的內容?"
相當不合理,卻又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次經驗。
因此,我開始默默觀察,發現公司裡其實存在著一種很微妙的默契。同事休假期間 (病假喪假產假等等非主動意願假不算,這裡指的是年休假,不論長短,有時只有一天) 都必須"盡力"保證所有工作都能如常處理,不然回來後可能會面臨難以辯駁的他人指控,或是工作已經放到爛也無人代為處理的狀況。
這是因為台灣的公司分工太細,導致每個員工都擁有無人可取代的重要性?
還是,沒有人願意幫忙其他同事負起責任?
又或者是,無法順利休假 (或是為了表達自己勤奮努力年假總是休不完) 的人在傳遞一種隱性的忌妒?
那麼,歐美的上班族動輒連續休假兩三週以上,又喜歡到無法即時和文明世界接軌的度假勝地去享受人生,他們,和他們的同事,都該怎麼辦呢?
*其他國家的法定年休假列一列 ----
法國人37天 (年平均)
義大利33天
西班牙30天
德國27天
英國26天
加拿大19天
澳洲17天
美國1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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